关于取消部分公租房保障资格的通知

2022-03-14

关于取消部分公租房保障资格的通知



丰都县公共房屋保障中心

关于取消部分公租房保障资格的通知


被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

为确保住房保障摇号配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我中心在摇号配租前对未实物配租保障对象家庭人员的房产、收入、婚姻等保障资格进行了复审,发现部分原保障对象家庭不再符合《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都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丰都府发〔2010〕56号)和《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丰都府发〔2016〕3号)的规定。经我中心研究,决定取消以下家庭公租房保障资格。


附件:2021年摇号前复审不符合条件花名册


丰都县公共房屋保障中心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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