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丰都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巩固情况“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3-14

关于印发《丰都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巩固情况“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丰都住建发〔2021〕90号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丰都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巩固情况“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丰都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巩固情况“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





丰都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巩固情况

“回头看”工作方案


根据丰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丰扶组办发〔2021〕20号)精神,决定5至6月集中开展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巩固情况“回头看”(以下简称“回头看”),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坚决守住“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的底线,巩固脱贫攻坚住房保障成果,聚焦薄弱环节,强化问题导向,全面摸排住房安全保障巩固情况,严格落实动态监测清零机制,坚持边“看”边改、即查即改,确保住房安全隐患在第一时间发现、疏漏在第一时间弥补、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全面保障住房安全,提升居住品质,确保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全面巩固、动态新增危房全面清零,为乡村振兴打下住房保障基础。

二、排查整治主体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巩固情况“回头看”整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村、社区为单位逐户逐栋开展排查整改。

三、排查整治范围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巩固情况“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为全县所有农村有人居住住房,重点是原农村“四类人群”等低收入群众。

四、排查整治重点

(一)已享受补助政策实施了改造的,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1.通过“建新拆旧”D级危房改造的,是否达到入住条件、搬迁入住;原危房是否腾空、拆除;原危房是否有人居住。D级危房改造还未达到入住条件的,必须立即完善厨房、厕所、水电等配套设施,达到入住条件;没有搬迁入住必须限期搬迁入住新房,不得再在原危房中居住;原危房是独门独户的必须拆除,是连体房、夹心房的,能拆除尽量拆除,不能拆除的必须封存,不得再居住使用原危房。

2.通过排危加固C级危房改造的,是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消除不彻底的,必须彻底消除隐患。

3.通过购房、租房、投亲靠友等方式保障住房安全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是否稳定、安全。

4.享受农房“四改”及旧房整治提升等人居环境整治的,是否改善农户居住条件。

5.享受CD危房改造“四类人群”,其政策补助资金是否兑现。

(二)动态监测新增有人居住危房的,重点安全保障:

6.农村低收入群体,主要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其房屋经鉴定或评定确属C级或D级或认定为无房户的,予以住房安全保障。由于民政部正在研究制定农村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目前尚未正式发布,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暂不纳入此次“回头看”范围。

7.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保障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五、危房改造实施

(一)危房改造审批程序。凡农村低收入群体动态新增危房申请危房改造的和无房户申请保障的,按照农户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进行申报审批。乡镇(街道)要加强申报对象的审核,对申报对象标准、条件的真实性和实施改造的可行性负责总责,申报对象经村、镇两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住建委。县住建委会同扶贫、民政、规资等部门严格按标准和条件进行认定审批,并以文件下达改造计划。

(二)改造对象标准条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长期居住唯一住房安全等级经鉴定属于C级、D级或经认定确属无房户的以下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等)、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必须是农村户口,城镇户口和就地农转非人员不得纳入。

(三)精准认定改造对象。住建部门会同乡村振兴(扶贫)、民政等部门加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认定;民政部门负责核实补助对象是否属于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扶贫)部门会同卫健委、公安交警、社保局等有关部门负责核实补助对象是否属于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乡村振兴(扶贫)部门负责核实补助对象是否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及建档立卡脱贫户。

(四)原房鉴定及无房户认定。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原住房开展安全等级鉴定,由经县住建委培训并行文的农村住房安全等级鉴定人员开展现场鉴定,并在鉴定表上签字盖章。鉴定依据为《重庆市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已发各乡镇、街道)。无房户由乡镇(街道)认定,并报县规资局确认,各乡镇(街道)要对无房户进行据实认定,对“有房无证”的,如购买了小产权房,应该认定为有房户;对“有证无房”,如房屋垮塌灭失,应当认定为无房户。

(五)施工主体确定。坚持乡镇(街道)主导、农户主体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可以由农户委托施工队伍代建。农户委托代建的,农户要与施工方签订委托代建协议书或施工合同,明确危房改造的标准、质量、安全责任等内容。乡镇(街道)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组建具有一定专业技术及管理水平的施工队伍,施工队伍至少包含一名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以帮助有代建需求的农户实施危房改造。

(六)危房改造内容。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C级危房改造以修缮加固为主,坚持排危和整治提升相结合,先排危后整治提升,不得有危不排只做整治提升,也不能降低标准导致排危不到位。D级危房以拆除重建和选址新建为主,也可以选择修缮加固。危房改造技术规范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已发各乡镇、街道)执行。

(七)日常监管及验收。县住建部门牵头加强对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房屋建设管理水平。乡镇(街道)和村支“两委”要落实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指导做好竣工验收,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危房改造竣工后,乡镇(街道)应组织村环办、经发办、农户、施工单位等逐户进行现场检查验收,自验合格后报送县住建委,县住建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情况进行复查抽验。

六、整治资金来源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巩固情况“回头看”排查问题整改资金和动态监测新增危房改造资金分别通过以下渠道给予保障,是原农村‘四类人群’及低收入群体的,由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给予保障;是一般农户的,由县级财政统筹其他资金给予保障。问题整改和动态新增C级危房改造在县住建委审批汇总报县政府审批后,根据改造户房屋整改实施工程量并结合补助标准限额结算补助资金,每户补助不得超过0.75万元;动态新增D级危房改造每户补助2.1万元。

七、强化工作举措

(一)坚持全面排查、整改销号。各乡镇(街道)发挥牵头负总作用,组织村“两委”班子、驻乡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等队伍力量对“四类人群”、一般农户,进行全走访、全摸排,逐户照单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落实“一把手”背书销号制度,由乡镇(街道)实行分级负责、集中整改销号,并留存好整改销号台账及相关佐证资料以备核查。排查问题整改必须于6月底完成。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每日下午17:00前,将问题排查整改销号情况(详见附件1《丰都县“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回头看”问题排查销号台账(住房)》)经主要领导签字、盖政府公章后报送县住建委村镇建设科,联系人:吴铜,QQ邮箱:806905419@qq.com,联系电话:70711990。

(二)坚持动态监测、会商研判。建立健全村(社区)、乡镇(街道)、县级行业部门三级动态监测联动机制,落实村(社区)巡查监测报告、乡镇(街道)现场调查核实、县级部门会商研判认定等联动机制。县住建委要会同民政、扶贫、规资等部门,每周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问题排查整改销号情况进行一次会商研判,提出整改销号意见。

(三)坚持随机抽查、现场核查。县住建委统筹专班力量,集中抽查核查,实行每周对乡镇(街道)“回头看”情况核查反馈交办制,对突出共性问题及时形成统一意见予以切实解决。对各乡镇(街道)日报告、周报告情况采取电话随机抽查、现场入户核查等方式进行督导,对经抽查核查排查整改情况不属实的,对群众投诉举报、信访上访等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对下达危房改造计划后不能完成改造的,如实上报县扶贫办,纳入目标考核,并予以全县通报。对干部优亲厚友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改造范围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转交纪监部门查处。


附件:1.丰都县“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回头看”问题排查销号台账(住房保障)

2.住房安全保障督导专班分组名单


附件1

丰都县“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回头看”问题排查销号台账(住房保障)


乡镇/部门(公章):乡镇/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填表人:填报时间:

序号

乡镇

村(社区)

户主姓名

对象类别

问题类型

问题简述(包括问题基本情况、存在问题的原因等)

整改责任单位

整改时限

整改措施

是否整改到位

备注





































































































































填表说明:1.对象类别为:一般脱贫户、脱贫监测户(即原来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五保户、低保户、一般农户。2.问题类型为:住房安全问题。3 .备注中注明:(1)动态新增:C级、D级、无房户;(2)已享受危改政策的:建新拆旧、C级排危加固、农房“四改”及旧房整治、其他方式保障住房


附件2:

住房安全保障督导专班分组名单


第一组  

组  长:余世平,副组长:杨川

成  员:蓝光明、胡庆、江官林

负责督导名山街道、双路镇、三建乡、龙河镇、江池镇、武平镇、高家镇;联络员:蓝光明,联系电话:15320803989。

第二组

组  长:秦仕军,副组长:徐海权

成  员:秦  冲、孙中华、张磊

负责督导三合街道、仙女湖镇、南天湖镇、栗子乡、暨龙镇、都督乡、太平坝乡;联络员:秦冲,联系电话:17323439607。

第三组

组  长:赵  武,副组长:文江成

成  员:易一泊,陈海波、冉龙海

负责督导青龙乡、双龙镇、董家镇、许明寺镇、三元镇、保合镇、仁沙镇、兴龙镇;联络员:易一泊,联系电话:15923742374。

第四组

组  长:陈  佳,副组长:李青松

成  员:吴  铜,周晓、陈江林

负责督导社坛镇、虎威镇、树人镇、十直镇、湛普镇、包鸾镇、兴义镇、龙孔镇;联络员:吴铜,联系电话:15213708833。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8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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